1、按规定,开店经营者享受本区域经营权;代理商享受在本区域内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业务拓展权。
2、各级店面、代理商免费享受韩味烧烤城总部本项目推出的新产品培训权。
3、代理商在所辖区域内发展各级经营店,依法赚取合作费用。同时,可开设自己的直营店。
4、代理商向本区域内各级店面供应在韩味烧烤城总部进购的原料、设备,按韩味烧烤城总部要求依法赚取其中的差价。
5、各级合作经营店、代理商免费享受韩味烧烤城总部从选址、经营、管理、宣传等全面的辅助指导。
6、各级合作经营店、代理商免费享受韩味烧烤城总部在各地各大媒体投入的高密度、高覆盖的广告宣传和专题报道。
7、所有的设备、原料、用具、包装等韩味烧烤城总部按成本价长期供应给代理商。
8、韩味烧烤城总部对于有意向合作的客户,转交给代理商洽谈,或授权韩味烧烤城总部帮助完成洽谈。对于代理商辖区内的合作店交纳的合作费,韩味烧烤城总部除收取成本费外,其它全部归代理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