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管理系统、营运模式都可以直接利用,可减轻创事业(或拓展新项目)在时间上、资金上、精神上的支出与负担;
2.连锁经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说明行之,超过90%以上的客户在加入连锁体系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3.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竞争力,会随时开发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先进竞争对手;
4.总公司统筹处理研发、进货、生产、促销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致力于销售及服务;
5.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顾客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6.创生意,若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支援;
7.自行创业(或拓展新项目)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的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
8.获得接受系统化的培训和指导机会,培训包括业务管理技术及商品知识等,用已经说明获得成功的经验来经营自己的企业;
9.获授权使用总部具度的商标或商号经营,从而坐享总部多年来努力建立起来的合格信誉;
10.可以获得总部的地区经销保护和由总部人员提供的各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