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合作模式:
①商务合作:商务合作商全额出资,负责店铺选址、人员招募、证照办理、采购验收、财务管理和营销推广,总部负责培训、参与管理及辅导;
②合营:总部与商务合作商共同出资,商务合作商负责店铺选址、人员招募、证照办理,总部负责财务管理、人员培训、门店管理(有经营能力的商务合作商可参与门店管理);合营主要以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为主;
③托管:希望开设魔辣门店但自身无法找到合格店面且无法亲自经营的创业者。
2、经营模式要求:按总部直营店模式经营,经总部书面同意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经营管理:必须按总部要求前厅后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化的操作流程经营,并每月如实填写营运和财务报表提交总部(总部根据数据进行市场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议供商务合作商参考)。
4、店面选址:商务合作商选取地址后,总部派遣专业团队实地查看,给出专业性意见,经总部确认后,方可签定租房合同。
5、店面装修:由总部指定设计公司统一设计出图,由总部指定施工单位按装修图纸要求进行装修,经公司各部门验收后方可开业。
6、人员培训:厨师3-5名(含冷菜1名)、服务员5名(含1名收银和1名水吧)及管理人员2名(店经理和厨师长各1名)须到总部接受培训一个月,经总部和商务合作商认可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人员及二次培训人员的培训,由商务合作商和总部另行协商。总部仅对培训人员的技术进行负责。
7、设备要求:厨房及厅面设备、桌椅、监控系统、收银系统由总部统一安排,费用由商务合作商承担。
8、原材料要求:原材料当地采购,但须按总部的标准进行采购,双方另行协商。
9、营销宣传:根据商务合作店周边实际情况及当地风土人情,总部制定合理性营销宣传方案,总部网上免费刊登商务合作商信息,并提供宣传;商务合作店单店营销活动须经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