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利用连锁总部所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管理、产品、技术,比自己去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直至成为行家。
二、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连锁总部都会随时开发或引进或采购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异化来竞争对手,连锁加盟店直接享受这种好处。
三、由于连锁总部统筹出台广告宣传、节日促销、门店让利等活动,使加盟店在营销上能略胜一筹。
四、连锁系统合格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客户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
五、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装备工作,都可由连锁总部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六、自己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连锁总部为后盾,可为支援。
七、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连锁总部咨询,帮助选到较好的店址。